青海省海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州綠色產業園區管委會原黨工委書記、副主任,州能源局原局長張振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海南州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海南州委批准,海南州紀委監委對海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州綠色產業園區管委會原黨工委書記、副主任,州能源局原局長張振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振飛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振飛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海南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海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振飛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青海紀檢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