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昕:美歐正將伊核問題引向死衚衕
作者:李子昕
近日,聯合國安理會未能通過有關延長對伊朗制裁豁免的決議草案,導致“快速恢復制裁”機制正式啓動,2006年至2010年間安理會通過的6份涉及對伊制裁的決議重新生效。這標誌着伊核協議框架下的一次重大對伊政策轉折,其背後的合法性與潛在影響受到多方質疑。
表面上看,美歐國家宣稱這是執行伊核協議賦予的權利,旨在回應伊朗在核活動上的“重大違規”,如鈾濃縮庫存超標和限制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核查員訪問。但深入剖析,這一行動的法理基礎並不牢固。美國早在2018年就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採取極限施壓措施全面恢復對伊制裁,這已破壞了協議的互惠原則。英、法、德等歐洲三國雖名義上仍在協議之內,但多年來在美國的二級制裁壓力下,未能有效履行經濟承諾。儘管歐洲為規避制裁影響曾推出針對伊朗的“貿易結算支持機制”(INSTEX),但相關機制形同虛設,伊朗經濟也在西方制裁下加速惡化。有觀點認為,歐洲的“綏靖”態度本質上是對美國政策的默許,而非對協議的忠誠。此外,美國和歐洲三國口中伊朗違反伊核協議的“罪證”,部分是伊朗出於反制美歐未遵守伊核協議義務並給伊朗造成實際損失而採取的反制措施,並且伊朗也明確表示相關措施是“可逆的”。即便如此,歐洲三國仍然堅稱,伊朗因“違規”必須接受懲罰。
所謂“快速恢復制裁”機制,是根據2015年伊核協議,協議簽署國在伊朗“嚴重不遵守協議時”,可藉此快速重啓此前被中止的聯合國制裁。根據該機制,由協議簽署國向聯合國安理會正式提交啓動“快速恢復制裁”機制的動議,自動議提交後,安理會有30天時間審議並通過“延續制裁豁免”決議。如果決議未能通過,那麼在伊核協議簽署前聯合國對伊朗的制裁將會被自動激活。該機制賦予了伊核協議有關六方極高的對伊朗限制權力。之所以這一機制此前未被濫用,是因為此機制的觸發就意味着伊核協議在實踐層面被全面推翻。長期以來,各方都忌憚於該機制的嚴重後果,並且普遍認為啓動這一機制應當基於廣泛共識和充分的外交溝通。
然而在今年9月初,歐洲三國在與伊朗磋商未果後,選擇啓動“快速恢復制裁”機制,這一做法並未基於協議簽署國的共識,國際社會也就此時恢復對伊制裁存在重大意見分歧。按制度設計初衷,“快速恢復制裁”機制本應是維護核不擴散體系的一道穩壓閥,但在許多人看來,目前這一制度被濫用成了西方對伊朗進行“極限施壓”的籌碼。因此,雖然歐洲三國明確表示恢復制裁並不意味着與伊朗外交談判大門的關閉,但在伊朗看來,此舉更像是美歐假借安理會決議之名,對伊朗實施“單邊制裁”,更不是推動談判之舉。這種“強迫行為”不僅缺乏道德和法理支撐,還將國際社會置於尷尬境地:一方面,部分國家如果仍需與伊朗開展貿易,將不得不規避制裁;另一方面,全球金融機構和企業為避免觸犯聯合國決議以及美歐二級制裁,將被迫減少與伊朗互動,加劇伊朗困境,而這也凸顯了美歐政策的霸道本質。
制裁的“復活”如同一記重錘,砸碎了伊核問題本已搖搖欲墜的談判之窗。2015年簽署的伊核協議將於今年10月失效,國際社會本寄望今年上半年的美伊核談判能為延續以政治方式解決伊核問題帶來新契機,但6月份美國對伊朗核設施的軍事打擊幾乎堵死了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路。歐洲本可以替代美國扮演相對理性的對話角色,但如今的作為進一步削弱了伊朗與西方之間本就所剩無幾的信任。伊朗外長阿拉格齊在此次聯合國大會期間強調,“快速恢復制裁”機制將破壞任何外交努力。
美歐與伊朗的對抗升級已成定局。讓伊朗憤怒的並不只是“恢復”的制裁,因為這些曾經的聯合國決議所規定的制裁內容主要聚焦核擴散、武器貿易和金融限制,不涉及伊朗的整體經濟與貿易,甚至説,美國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時施加的對伊單邊制裁,其涵蓋領域以及制裁的嚴苛程度和深遠影響遠高於聯合國制裁。此次伊朗之所以如此憤怒反對“恢復制裁”,其實是“尊嚴之爭”,是與西方就伊核危機延宕至今因果經緯的“敍事之爭”。
未來伊核問題走向籠罩在迷霧中。由於“制裁恢復”,伊朗前不久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新簽訂的協議危若累卵,伊朗與西方的談判也遙遙無期,國際多邊合作面臨重重阻礙。通過外交磋商避免軍事對抗是當務之急,但美歐的極限施壓顯然忽略了這一路徑。目前,伊核問題或滑向“無協議”狀態:伊朗維持着“核門檻”能力,美歐訴諸軍事威懾,以色列明確威脅使用武力,危機升級風險如利劍般高懸。美歐的強硬姿態,非但未能化解危機,反倒將外交推向絕路,或將引發更為激烈的地緣政治對抗。(作者是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