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實施在即
按照國務院發佈的《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要求,今年10月1日起,互聯網平台企業將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規定》落地實施,是否會對廣大從事外賣、快遞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小哥”產生影響?
吉林財經大學税務學院院長張巍介紹,《規定》明確互聯網平台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依法享受税收優惠或者不需要納税的,無需報送其收入信息。這意味着,《規定》的實施不會對各類“小哥”、家政人員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負產生影響,各類“小哥”、家政人員也不會因此增加税收負擔。
事實上,為在《規定》實施後減輕平台內從業人員在個人所得税預扣預繳環節的負擔,國家税務總局專門制發《規定》的配套公告——《關於互聯網平台企業為平台內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若干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包括外賣員、快遞員等各類“小哥”在內的平台內從業人員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採用累計預扣法來預扣預繳税款,即扣除20%的費用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後,再按3%~45%的七級累進預扣率來計算預扣預繳的税款。
該計税方式有哪些好處?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回應,通常勞務報酬的預繳方法是按次用收入減除800元或20%的費用後,乘以20%~40%的三級累進預扣率計算預扣預繳税款,預扣税款會相對多一些。與之相比,平台從業人員新的累計預扣法不僅扣除金額高,而且適用預扣率低,明顯更為利好。按照《公告》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對實際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類“小哥”無需預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於6250元被暫時預扣了小額税款,在次年的年度彙算時,大部分“小哥”還可以進一步申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項目,依法申請退税。全年來看,年收入12萬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減除費用和法定的扣除項目後,基本無需繳納個税。
“累計預扣法並不是一個新的預扣預繳方法,目前該方法在工資薪金所得、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的勞務報酬所得等預扣預繳中被廣泛使用,是一種已被證實的、便捷高效且能較好體現量能負擔的扣繳方法。這次將累計預扣法適用於平台上的‘小哥’等從業人員,將大幅減輕這部分人員預扣預繳税款的負擔。”施正文指出。
除個人所得税外,《公告》還細化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費代辦申報相關規定,從業人員自互聯網平台企業取得的服務收入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税等税費優惠政策,不需要再按次申報繳納增值税,進一步減輕了平台從業人員的税收負擔。
有些“小哥”擔心平台在代扣代繳過程中變相多扣費用,或藉此轉嫁涉税義務增加其税收負擔。對此,國家税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負責人表示,根據税收徵管法、個人所得税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互聯網平台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税款義務,引導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税收優惠和履行納税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平台企業的涉税義務轉嫁給平台內的從業人員,更不得以代扣代繳為藉口向從業人員額外收取費用。對於平台各類涉税違法違規行為,税務部門將依法查處,切實保護平台內從業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平台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本報記者 陳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