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網絡直播行業涉税違法
近期,河北、湖南、遼寧等地税務部門曝光依法查處的2起網絡信息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MCN機構)涉税違法和1起網絡主播偷逃税案件。分別是:2019年至2021年,河北楚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通過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虛抵進項税額,多列成本,違規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税優惠,少繳增值税、企業所得税等税費1261.51萬元。該公司還通過個人銀行賬户向旗下籤約主播發放勞務報酬,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359.70萬元。
2021年至2022年,湖南顏客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支付旗下籤約主播直播業務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共計208.86萬元。2021年至2023年,網絡主播李呈祥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工商户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個人賬户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費243.50萬元。
從税務部門今年公佈的一系列案件來看,部分MCN機構為降低運營成本、爭奪主播資源,虛化代扣代繳職責,將“避税”作為吸引主播的手段。他們通過拆分收入、虛構業務、設立空殼公司等手段,幫助主播逃避納税義務,甚至自身也通過虛開發票抵扣税費,形成“雙向逃税”的惡性循環。税務部門對這類偷逃税行為進行依法查處並曝光,既是對違法者的警示,也是對守法經營者的保護。
“從這次曝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網絡主播存在隱匿收入的錯誤認知,有的通過私人賬户收取打賞、佣金,隱瞞真實收入;有的註冊個體工商户,通過喬裝打扮、隱匿收入偽裝成小規模納税人進行虛假申報;還有的與MCN機構串通,少繳不繳税款。這些行為不僅導致國家税款流失,還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重影響了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湘潭大學法學部教授王霞表示,MCN機構作為平台經濟中的重要參與者,亟需全面理解並履行其税法義務,以任何形式不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行為,本質上都是突破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必然會被依法追責。
“MCN機構的涉税亂象,會衍生上下游虛開發票等關聯性涉税風險,進一步侵蝕國家財力,也會向旗下主播傳遞‘投機取巧可獲益’的錯誤信號,更會在社會上產生負面示範作用。”河北經貿大學財税學院院長王曉潔認為,唯有斬斷偷逃税的“黑手”,加強監管、推動合規,才能讓MCN行業行穩致遠。
“MCN機構並非簡單的‘中介角色’,它既是網絡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繳義務的法定承擔者,其職責的履行不僅關係到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更深刻影響着網絡主播的職業發展、直播平台的規範運營以及整個行業的健康生態。”首都經貿大學財税學院教授劉穎認為,MCN機構快速發展,不僅對其在網絡主播孵化、內容創新、價值引領等多方面有了更高標準,更對MCN機構自身的合規經營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發佈的《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規定》有關要求,互聯網平台企業將首次正式報送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規定》進一步明確了MCN等機構報送網絡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義務,這意味着平台內經營者的交易行為將更加透明、可追溯,也將更好地被約束。
“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税信息報送既促進平台經營者依法納税、合規經營,又引導平台與平台之間、商户與商户之間、線上與線下之間更公平競爭,為線上平台經濟與線下實體經濟更好發展提供積極支持。”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巖認為,平台內經營者應主動學習税法、遵守税法、敬畏税法,監管部門要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營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