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重點旅遊區設置通宵營業場所等 海南旅遊新條例12月起施行
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進入倒計時,為進一步擴大旅遊消費領域開放,將海南打造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旅遊消費中心,海南省近日發佈*《海南自由貿易港旅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重點圍繞旅遊規劃與資源保護、旅遊發展與促進、旅遊開放與國際化、旅遊經營與權益保護、旅遊安全與應急處置、行業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統規範。
《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四大亮點:
打造旅遊國際化新高地
《條例》設“旅遊開放與國際化”專章,圍繞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目標,將國家賦予的系列政策紅利通過立法轉化為穩定、可預期的制度安排。
《條例》變通國家關於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遊業務以及赴港澳台地區旅遊業務的有關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外商獨資企業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務;*變通國家關於娛樂場所不得在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營業的規定,*允許在重點旅遊區內設置通宵營業酒吧和娛樂演藝場所;*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導遊必須是中國公民,《條例》進行了變通,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導遊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技能認定,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導遊工作。
豐富旅遊消費新業態
《條例》積極回應旅遊從“觀光”向“體驗”轉變的趨勢,推動旅遊與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海南作為中國唯一的熱帶島嶼省份,擁有約200萬平方公里的廣闊海域和長達1900餘公里的綿長海岸線,海洋旅遊資源稟賦得天獨厚。
《條例》鼓勵發展海洋旅遊新業態,提升濱海度假、出海觀光、海上運動以及休閒漁業等旅遊產品質量,豐富郵輪、遊艇、遊船旅遊產品供給;蓬勃發展的文化演藝產業已經成為海南旅遊的一張亮麗名片,《條例》鼓勵發展“演藝+旅遊”新業態,*支持舉辦大型演唱會和音樂節、影視節等演藝活動,*鼓勵引進國際高水平演藝活動,鼓勵外國投資者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演出經紀機構和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允許設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
築牢高風險旅遊安全屏障
帆船、帆板、潛水、衝浪、滑翔機等涉海、涉空旅遊項目,滿足了現代遊客的個性需求,但也具有一定專業性和風險性。
《條例》在鼓勵發展相關業態的同時,實施嚴格管理,明確經營許可或備案要求,劃定活動區域,*嚴禁使用“三無”船舶和漁船非法載客,*推動產業向專業化、規範化、高端化發展,為打造世界級“海上運動天堂”和“低空旅遊勝地”築牢安全防線。
嚴懲擾亂旅遊市場秩序行為
《條例》構建了從預防到懲戒的全鏈條監管體系,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例如,明確法律紅線,*禁止旅行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招徠、組織、接待旅遊活動,禁止旅行社安排旅遊者前往不合格購物場所進行購物,禁止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消費。加大處罰力度,規定了比國家更高的罰款金額,明確違規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導遊的禁業期限為五年,*提高違法成本。
(總枱記者 朱永 李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