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修正施行十週年典型案例發佈 四個特點
2015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施行。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015年5月至2025年6月,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83.1萬件,辦結行政非訴執行案件208.5萬件。行政審判全面履行了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權利,監督依法行政的職責使命,人民羣眾更加信任行政審判,司法公信力明顯提升。與此同時,行政訴訟也面臨着挑戰,部分類型的行政案件多發高發,2024年新收一審行政案件中,因徵收拆遷引發的“城建”“資源”類案件佔26.1%,行政處罰類案件佔比14.42%;行政案件上訴率高、申請再審率仍然較高,2024年全國法院行政案件上訴率48.83%、申請再審率18.47%,人民法院監督依法行政、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的能力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行政訴訟法修正施行十週年之際,最高人民法院從行政審判指導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庫參考案例、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影響力的案例中,遴選出7件既能體現修正後行政訴訟法精神要求,又具有裁判規則意義的典型案例予以發佈。
本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具有四個方面特點:
一是聚焦行政訴訟法“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立法目的,選取了人民法院在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通過對違法行政行為判決撤銷、變更、確認違法等方式,實現依法監督職能的典型案例。
二是聚焦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選取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的典型案例。
三是聚焦行政案件多發高發的徵地拆遷、行政處罰等領域,選取了一攬子解決民事行政爭議、依法撤銷明顯不當的行政處罰決定、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典型案例。
四是聚焦源頭預防化解行政爭議,選取人民法院通過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促推行政機關修改“紅頭文件”,實現行政訴訟“審理一案、規範一片”的典型案例。
(總枱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