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花數百萬新台幣與33名被害人和解,黃子佼求輕判,二審定於11月25日宣判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徐思琦】據中時新聞網、“中央社”等台媒10月21日報道,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在網絡偷拍論壇購買未成年少年兒童不雅視頻,一審被判刑8個月,二審審理時,黃子佼與35名被害人中的33人達成調解,和解金額共達數百萬元新台幣。台灣“高等法院”今日(21日)傳訊黃子佼進行辯論,黃子佼請求輕判,庭訊約1.5小時結束。全案辯論結束,定於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

報道稱,黃子佼涉案部分,台“高等法院”法官為了確保他配合審判程序進行,今年5月2日裁定其增加50萬元新台幣保證金,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加上先前保證金共85萬元新台幣。此案被害人眾多,如果黃子佼與多位被害人達成調解,可能影響二審量刑輕重,或是爭取緩刑、免入獄執行。
此外,一審將586個關於12名身份不明且沒有報案的未成年被害人的性影像檔案退回檢方,但檢方認為,黃子佼持有這12名被害人的性影像,與前案具有法律上一罪關係,移請“高等法院”併案審理。
據台媒此前報道,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查黃子佼住處時,從他的硬盤中發現,他在網絡偷拍論壇購買了大量視頻。經查,黃子佼持有少年兒童性影像數量達2259個,受害少年兒童35人。2024年12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新台幣,罰金部分可改服勞役。
今年4月22日,黃子佼案再有進展,台北地檢署再查出有12名身份不明、不願報案的被害人共586段視頻,當天追加起訴,移送“高等法院”一併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