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務租車優先選用國產新能源車,嚴禁租用超標車、豪華車
“雲南發佈”微信公眾號10月21日消息,為規範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租賃車輛管理使用,雲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雲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雲南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出行租賃車輛管理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公務出行應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工具,確需租賃車輛的,應當嚴格控制車型、頻次和費用,遵循經濟適用原則。
公務出行租賃車輛實行“一事一租,定期結算”,原則上租賃車輛時長不得超過30日(含),確因工作需要租賃車輛超過30日的,報省機關事務局審批。
公務出行租賃車輛應符合《雲南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公務用車配備標準,應當租賃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嚴禁租用超標車、豪華車。
雲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在辦法解讀中表示:優先租用國產汽車、新能源汽車,明確不得租用豪華車輛(例如:奔馳、寶馬、奧迪、路虎等進口高端豪華品牌)和排量、購車價格超過公務用車配備標準中的車輛。
來源:“雲南發佈”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