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底前完成調試 11月1日具備供暖條件
為做好今冬明春冬季供暖,讓市民温暖過冬,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已督促各單位於10月31日前完成供熱系統打壓上水、冷態運行調試及入户巡檢和熱態調試,及時排查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供熱系統11月1日具備供暖條件。
2025-2026採暖季,北京全市城鎮地區集中供熱面積約10.7億平方米,其中,居民7.01億平方米,非居民3.69億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熱鍋爐(機)房7607座,備案供熱單位1152家。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已督促各區、各單位於10月31日前完成所轄區域內的老舊管網更新改造、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冬病夏治”消隱等各項任務。今年,各區完成“冬病夏治”消隱950餘項,老舊供熱管網改造約1300餘公里,既有建築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3000萬平方米。
為做好啓動供暖準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將督促各單位於10月31日前完成供熱系統打壓上水、冷態運行調試及入户巡檢和熱態調試,及時排查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供熱系統11月1日具備供暖條件。運行服務人員全部到崗到位,並完成崗前安全教育、操作技能培訓及考試。調試期間集中力量排查管網跑冒滴漏、系統平衡失調、末端不熱等突出問題,主動、迅速解決用户室內採暖系統窩氣、漏水等報修訴求,持續優化智能調控系統,加快室温監測設備調試上線。
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北京市採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採暖期時間。
不過,臨時調整採暖期應符合一定的條件。早在2010年,北京市就曾下發《北京市臨時調整採暖期時間程序規定》,為“看天供暖”提供了具體的操作規定。預測法定採暖期前後的室外日平均氣温連續5天低於5攝氏度,或遭遇強降雪等可能對居民生活保暖產生重要影響的天氣,可以提前或延長供暖。
自10月以來,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已與氣象部門開展氣象會商,並根據氣象情況,適時加密氣象會商頻次。下一步,北京市將按照程序,繼續科學研判供暖時間。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