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要求以色列保障加沙人道援助
聯合國國際法院22日發佈諮詢意見,認定以色列作為佔領國,必須履行國際人道法規定的義務,為人道援助進入加沙地帶提供便利,並確保聯合國各機構提供的援助物資順利通行。
國際法院應聯合國大會請求發佈這項諮詢意見。國際法院認為,以色列作為佔領國,不得以安全為由阻止被佔領土上的人道救援活動,並敦促以色列必須確保巴勒斯坦被佔領土的平民獲得基本生活物資以及醫療物資與服務。國際法院指出,以色列應盡其所能,為包括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在內的聯合國機構、其他國際組織及第三國開展的救濟計劃提供便利,不得阻撓相關救濟行為,同時必須尊重並保護所有人道及醫務人員與設施,並遵守“禁止將使平民陷於飢餓作為作戰方法”的禁令。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的副發言人哈克22日表示,國際法院這項諮詢意見是在聯合國竭盡全力增加對加沙地帶人道主義援助之際作出的,對於聯合國應對加沙民眾所處悲慘處境至關重要。古特雷斯希望以色列遵守這項重要的諮詢意見。
巴勒斯坦外交部22日發表聲明,對國際法院的意見表示歡迎。聲明稱這一意見表明以色列必須停止各種非法政策,並呼籲各國監督以色列遵守相關義務。
以色列外交部發言人當天表示,以色列“堅決拒絕”國際法院的諮詢意見,稱這是又一次以國際法名義對以色列採取政治行動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