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月1日起,公積金租房提取比例調整為80%
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深圳公積金“階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至100%”政策將於2025年10月31日到期,根據《深圳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本市無房職工申請提取該期間的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80%提取。
適用人羣: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深圳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執行期限:*2年(2025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提取額度:每月可提取額=申請當月應繳存額×80%。
職工在2025年11月1日及之後申請租房提取,若存在2025年11月1日前未提取的月份,將按照政策分段計算,再合併總額度:
提取2025年11月1日(不含)之前時段: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執行65%的提取比例。
提取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含)時段:根據《深圳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執行80%的提取比例。
例如:張三2025年全年未提取,12月份申請租房提取,假設每月應繳存額為500元(個人+單位):
1-10月(共10個月)可提取額:500×65%×10=“3250"元
11-12月(共2個月)可提取額:500×80%×2=“800"元
合計可提取額:3250+800=“4050"元
多子女家庭、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職工“按實際月租金提取”的政策也將暫停。公積金中心後續將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公積金業務開展實際,適時研究優化相關提取政策。
內容來源:深圳特區報、讀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