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第一副院長曾志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吉安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第一副院長曾志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紀委監委對吉安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書記、第一副院長曾志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志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單位政治生態;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送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公車私用;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職工的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相關單位或個人支付、報銷;用權任性,違規干預和插手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曾志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吉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吉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曾志珍開除黨籍處分;由吉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程序終止其吉安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