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水北調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濟師、中原區域總部原總經理樊新中受賄、行賄、洗錢案一審開庭
2025年10月28日,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南水北調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濟師、中原區域總部原總經理樊新中受賄、行賄、洗錢一案。

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樊新中利用擔任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貴州烏江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貴州省水利廳廳長,中國南水北調集團水務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南水北調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濟師、中原區域總部總經理等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項目工程款撥付、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521萬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2018年年初至同年7月,樊新中為謀取職務提拔,兩次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共計人民幣200萬元。2022年5月,樊新中為掩飾、隱瞞受賄犯罪所得及其產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將其中20萬元轉換為現金並以他人名義購買不動產。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洗錢罪追究樊新中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樊新中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樊新中進行了最後陳述,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本案將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羣眾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供稿:羅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