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電雲南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吳雲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和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委對中國華電所屬華電雲南發電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吳雲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雲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次收受大額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健身等活動安排,違規多次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健身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索取鉅額財物。
吳雲紅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華電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吳雲紅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吳雲紅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華電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