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扇羅智強耳光,法官提“掌摑前科”,刑事判決結果出爐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徐思琦】民進黨籍民意代表邱議瑩2024年5月在台立法機構續審“改革法案”期間因不滿國民黨籍民意代表羅智強直播議事,對其出言恫嚇並用紙扇打臉,引發法律訴訟。據台灣“東森新聞雲”10月28日最新消息,檢方以“強暴侮辱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提及邱議瑩有“掌摑前科”,最終以“強暴侮辱罪”判處其拘役10日,可上訴。

報道回顧稱,事件發生於2024年5月28日,台立法機構討論相關法案時,邱議瑩注意到羅智強在議場內用手機全程直播,隨即走向羅智強,並質問“你是沒被打過喔”,接着用紙扇打了其一巴掌。羅智強不滿被侮辱,事後提出民事及刑事告訴,要求法律制裁。
據報道,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邱議瑩賠償羅智強20萬元新台幣,賠償金已全數支付。刑事方面,檢方認定邱議瑩的行為構成“強暴公然侮辱罪”,並指出其作為民意代表未能以身作則,反而使用暴力,損害議事風範。考量到邱議瑩已自白認罪並賠償,檢方於上月4日提起訴訟並請求簡易判決。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邱議瑩的行為不符合“理性問政”的原則,並提到其早年曾因不滿藍營民意代表李慶華的言論掌摑對方而被判處拘役30日,卻未吸取教訓。法院考量邱議瑩認罪態度良好,事後在社交媒體承認錯誤,最終以“強暴侮辱罪”判處其拘役10日,可折算罰金,每日1000元新台幣,仍可提出上訴。
據台媒此前報道,台立法機構本應是文明議事的地方,攻擊對罵、肢體衝撞甚至大打出手卻成了家常便飯,被島內媒體嘲諷為“鬥獸場”。台媒稱,在2024年5月底,連續多日的暴力事件背後根源就是賴清德當局不能接受在立法機構人數不佔優勢,於是訴諸暴力,“輸了人頭就出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