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陽、焦作、許昌啓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做好防護,駕車慢行
10月29日,記者從河南氣象獲悉,近期由於天氣靜穩,大氣擴散條件逐步轉差,預計28日起三天我省北中部還將有輕至中度霾天氣。霧、霾疊加,提醒大家外出注意做好防護,駕車出行注意謹慎慢行,保持車距。對此,河南洛陽、焦作、許昌等地已陸續啓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響應。
洛陽市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會商結果,10月28日至31日全市整體擴散條件轉差,有中度污染過程。為削減污染峯值、縮短污染時長、降低污染程度,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按照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准,從10月28日15時全市啓動重污染天氣橙色(Ⅱ級)預警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橙色(Ⅱ級)預警期間,全市的工業源、揚塵源和移動源應按照洛陽市2024年應急減排清單要求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確保在本次預警響應期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VOCs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分別不低於全社會排放總量的20%。
根據要求,對納入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為A級、績效引領性企業,符合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准入條件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給予支持鼓勵,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自主採取減排措施;其它企業嚴格按照2025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相應級別管控措施。
洛陽市環委辦建議廣大市民注意健康防護,減少室外活動,不參與户外大型集會,採取適當的健康防護措施;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羣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羣減少户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採取防護措施;教育部門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有條件的開啓空氣淨化裝置;衞健部門督促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診療時間;有關機構暫停舉辦大型室外活動;公眾儘量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綠色低碳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有關企業和社會團體可自行採取調休、錯峯上下班和網絡遠程辦公等措施,共同應對污染天氣。
焦作市
根據最新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10月28日起,我市空氣擴散條件轉差,可能出現連續中、重度污染天氣。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要求,經市環委辦研究決定,自10月28日中午12時,啓動我市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應急響應期間,我市各工業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和工礦企業等重點使用場所內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以及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嚴禁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及各類垃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作業。
預警期間,兒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羣應儘量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採取防護措施。
許昌市
根據省生態環境監測和安全中心最新預報結果,近期我市空氣擴散條件轉差,將持續出現輕中度污染過程,部分時段將達到重度污染。為有效減輕區域污染程度、縮短污染持續時長,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按照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要求,依據《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許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許政辦〔2023〕23號)規定,自2025年10月29日零時起啓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預警的解除或調整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護措施
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羣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羣減少户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採取防護措施。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及時開啓空氣淨化裝置;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倡導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全面落實工業源減排措施。各縣(市、區)嚴格按照《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組織轄區涉氣企業實施差異化管控。對環保績效A級企業、績效引領性企業和納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固定源應急豁免清單”的企業(保障民生、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的工業企業及符合生態環境要素保障白名單准入條件的重大項目)實施自主減排措施,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只降不升;對啓動預警前處於停產狀態的企業,在預警期間暫緩恢復生產;協商電力企業廢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前10個正常生產日減排20%。
(二)全面落實移動源減排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運輸車輛減排措施。原則上,除列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貨車白名單”的車輛(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築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輛和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更新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的通告》確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內(城市和縣城建成區、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施工工地等場所),禁止使用不滿足Ⅲ類限值要求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入市大貨車監管,對闖禁行的交通違法行為及時予以查處。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同步落實車輛管控要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增加公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市民出行。
(三)全面落實揚塵源減排措施。各縣(市、區)組織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築拆除、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噴塗粉刷、護坡噴漿、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道路設施防腐、道路瀝青鋪裝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築垃圾清運車輛、渣土運輸車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對納入“許昌市2025-2026年度重污染天氣施工揚塵源應急豁免清單”的施工項目(省、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工程)可根據需要繼續作業,但應當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確保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增加機械化濕掃頻次。
(四)全面落實面源減排措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垃圾、荒草、樹葉等可燃物,加強餐飲油煙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室外噴塗、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氣環節停止作業。加大散煤散燒執法檢查力度,嚴禁在“禁燃區”內銷售、儲存、使用高污染燃料。
許昌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0月28日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晨陽 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