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完善資本市場涉外立法工作
證監會法治司副司長羅娟10月28日在2025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證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完善資本市場的涉外立法工作,在統籌評估的基礎上,根據急用先行的原則,有重點、分步驟地推動制定新法、修改舊法或者釋法,加快建立公開透明、系統完備的資本市場涉外法律體系,夯實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法制基石。
羅娟表示,要切實強化境內外的監管協同和溝通協作,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責任,保持對跨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跨境操縱等嚴重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代價,共同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
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持續向縱深推進
羅娟説,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十四五”期間,我國資本市場實現量質齊升,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和監管底層邏輯得到全方位重構,多層次市場體系更加完備,市場功能不斷健全,市場韌性明顯增強,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持續向縱深推進。
一方面是“引進來”,滬深港通、滬倫通等機制持續完善,交易標的範圍不斷擴大,合格境外投資者准入條件持續放寬,外資機構來華展業、參與A股投資更加便利。目前,滬深股通標的股票數量已達2922只(截至10月17日)、市值佔A股市場總市值比例超過90%,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數量已超900家。
另一方面是“走出去”,企業境外上市監管制度更加完善,境外上市渠道保持暢通。自境外上市新規實施以來,截至9月30日,中國證監會已完成296家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其中109家為科技企業,一批機器人、新消費、半導體等行業的企業在中國香港、美國、瑞士等地上市,既利用全球資源助力自身發展,也為全球市場提供優質資產供給。另外,離岸A股衍生品工具供給不斷豐富,支持香港推出首個A股指數期貨,進一步便利了國際投資者進行風險管理。
涉外法治為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提供重要保障
“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取得重要成果,離不開法治的基礎性保障作用。特別是高質量的涉外法治工作,對於高水平對外開放具有重要的賦能作用。”羅娟説。
羅娟表示,中國證監會始終把涉外法治作為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重要方面,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從頂層設計出發,對法律的域外適用和跨境執法作了原則性安排;中國證監會專門制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等規章、規範性文件,為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合格境外投資者參與境內交易以及境內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等營造更加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截至目前,中國證監會已經與67個國家和地區簽署合作備忘錄,與境外其他國家和地區執法機構的良好合作關係不斷深化,為我國執法機構境外執法提供更多便利。
羅娟表示,推進資本市場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必須處理好對外開放與對內改革、“放得開”與“看得清”和“管得住”、在岸與離岸市場等關係,着力提升開放環境下的風險防控水平和監管能力,堅決防範外部輸入性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要平衡好創新與風險的關係。”羅娟説,金融工具創新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創新,既是管理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但也有可能帶來金融風險,創新可能導致金融風險更具隱蔽性、更不易被識別。特別是隨着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高頻迭代,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業態,更加需要重視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的動態平衡。
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涉外法治體系
羅娟表示,展望“十五五”,持續推動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需要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涉外法治體系,為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營造良好的涉外法治環境。
具體而言,羅娟説,堅持立法先行。證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完善資本市場的涉外立法工作,在統籌評估的基礎上,根據急用先行的原則,有重點、分步驟地推動制定新法、修改舊法或者釋法,加快建立公開透明、系統完備的資本市場涉外法律體系,夯實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法制基石。
深化跨境監管協同。企業境外上市融資快速發展,資本跨境流動更加通暢,對跨境監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境內監管機構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錯位”。要切實強化境內外的監管協同和溝通協作,壓實發行人、中介機構責任,保持對跨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跨境操縱等嚴重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代價,共同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對於跨境監管中的難點、堵點問題,例如證據出境的標準與轉化、監管互認的標準與程序以及跨境審計監管合作等,涉及不同國家和地區法律體系的差異性,需要有針對性地協調和統籌。
充分發揮司法保障作用。堅持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需要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在涉外法治建設中的作用,優化涉外審判協同機制,提升涉外審判工作效能,爭取辦理一批具有規則意義、國際影響重大、推進法治進程的典型涉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