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準新規對症下藥 優化行業生態
作者:吴琦
10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指引(徵求意見稿)》(下稱《指引》),基金業協會同步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績比較基準操作細則(徵求意見稿)》(下稱《操作細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業績比較基準是基金公司根據基金的類型、投資範圍與投資策略等,為基金設定的一條重要的“基準線”。
以往,在基金產品投資實踐中,業績比較基準形同虛設,對基金投資組合的構建難發揮實質性約束作用。行業出現了風格漂移、賭“賽道”以及極致抱團等現象,造成基金業績上躥下跳、基金經理持倉類似“盲盒”、基金上漲基民不賺錢等怪象,基金投資體驗不佳,影響了投資者對基金行業的信任,損害了行業聲譽。
針對上述現象,《指引》及《操作細則》的發佈,可謂對症下藥,直擊行業發展弊病。
首先,《指引》明確基準應充分體現產品定位和投資風格,必須符合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限制等約定。此舉有望幫助投資者明晰產品風格和判斷預期風險收益。
其次,過去主動權益基金經理在投資組合的構建上,擁有很大自主發揮空間。部分基金經理的持倉類似“盲盒”,上個季度All in新能源,這個季度又All in AI,“掛羊頭、賣狗肉”“風格漂移”等問題屢見不鮮。為此,《指引》提出針對性要求,《操作細則》進一步落實《指引》要求,務必對基金經理投資形成監督約束。
再次,《指引》明確在衡量主動權益基金業績時,管理人應加強與業績比較基準比較,強調基金長期投資業績明顯低於業績比較基準的,相關基金經理的績效薪酬應當明顯下降,將基金管理人、基金經理的考核與業績比較基準直接掛鈎。
隨着未來《指引》及《操作細則》的正式落地,公募投資行為穩定性將進一步增強,有望構建起更加可預期的風格,進一步提升投資者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