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未定論”毫無依據!80多年前已有鐵證
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分別向日本及德國、意大利宣戰。
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對日宣戰,明確宣佈:“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中國政府對日宣戰後,《馬關條約》被廢止,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台灣即將打破枷鎖,掙脱牢籠,回到祖國懷抱。

1942年4月5日,台灣光復運動宣傳大會在重慶召開,喚起了廣大民眾對收復台灣的關注。
在這決定台灣前途命運的關鍵時刻,1942年8月,美國《幸福》《時代》《生活》三本雜誌聯合發表了一本關於戰後世界格局的備忘錄,提議戰後建立一個橫跨太平洋的防禦網絡,成立一個國際委員會,共同管理這條防禦網絡上的所有據點,台灣就在其中。

所謂“台灣國際共管論”,反映了美國一些人不願將台灣歸還中國的圖謀。
這一主張披露後,遭到了中國人民的堅決抵制。《新華日報》《中央日報》《大公報》等報紙雜誌或刊發社論或闢出專欄,駁斥少數美國人提出的“台灣國際共管論”。

在全中國人民的強烈要求和中國政府的外交途徑爭取下,國際輿論紛紛支持中國收復台灣的正當訴求。
進入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了有利於同盟國的根本性轉折。中、美、英三國為進一步加強合作,協調彼此間的軍事行動,推動反法西斯戰爭早日結束,並就戰後重建等重大問題交換意見,決定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首腦會議。

在《開羅宣言》制定和修訂的過程中,“台灣歸還中國”是核心問題。
中國政府提交的草案核心內容是:日本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必須歸還中國”,英國卻將此內容改成 “必須由日本放棄”。

為此,中方代表王寵惠曾同英方代表進行過一番激烈的唇槍舌劍。

△楊維真 台灣中正大學歷史系教授
日本當然要放棄戰前它從中國得到的、奪取的這些土地。可是放棄以後給誰,沒有寫,所以王寵惠一聽之下,他當然就非常氣憤。
在中方代表的據理力爭之下,中方提交的《開羅宣言》草案得以通過。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發表《開羅宣言》,正式宣告: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國。

《開羅宣言》是確認台灣屬於中國領土的第一份國際性文件。它明確了日本侵佔台灣的非法性,為戰後中國收復台灣提供了國際法依據。

1945年1月15日,台灣黨部機關刊物《台灣研究季刊》在福建永安復興堡創刊。這本刊物的創刊號發刊詞的第一句話就是:“台灣是我國的領土”。

1945年7月17日到8月2日,美、英、蘇三國首腦在柏林近郊波茨坦召開會議,7月26日,波茨坦會議以宣言形式發表了《中美英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明確指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柯偉林 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 原主任
《開羅宣言》是同盟國共同的宣言,表達了盟國聯合一致的堅定意志。日本無條件投降之後,中國最終恢復了對台灣行使主權。
台灣迴歸中國,是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都確認了中國對台灣的主權,其歷史和法理事實不容置疑。

△張海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歷史學家
《波茨坦公告》是個國際法文件,《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條明確地提到,《開羅宣言》必須貫徹,這一句話就把《開羅宣言》的國際法地位説得很清楚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1945年9月9日,中國戰區在南京舉行受降簽字儀式。
隨着中國全民族抗戰的勝利,台灣也將踏上歸家的路途,它像離家許久的孩子,迫不及待要撲向母親的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