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首次因違反自身數據保護法對歐盟處以罰款 | 路透社
Reuters

這是2023年5月22日拍攝的插圖中看到的2個項目中的第1個,歐盟旗幟和Meta標誌。路透社/Dado Ruvic/插圖/檔案照片
這是2023年5月22日拍攝的插圖中看到的歐盟旗幟和Meta標誌。路透社/Dado Ruvic/插圖/檔案照片 布魯塞爾,1月8日(路透社) - 歐盟普通法院週三首次裁定,歐盟委員會必須向一名德國公民支付賠償,因為其未能遵守自身的數據保護規定。
法院裁定,委員會在沒有適當保障措施的情況下將該公民的個人數據轉移到美國,並命令其向他支付400歐元(412美元)的賠償。
該個人在歐盟登錄網頁上使用了“使用Facebook登錄”選項註冊參加會議。負責處理針對歐盟機構的訴訟的法院發現,將用户的IP地址轉移到美國的Meta Platforms違反了歐盟的數據保護規則。
一位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委員會注意到這一判決,並將仔細研究法院的判決及其影響。”
歐洲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被廣泛認為是世界上最全面和嚴格的數據隱私法之一。像Klarna這樣的主要公司,Meta,領英 和其他公司因不合規而面臨歐盟的重大罰款。($1 = 0.9709 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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