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稱澳大利亞在離岸拘留中心侵犯了難民的權利 | 路透社
Emma Farge
難民倡導者舉着標語,抗議在澳大利亞運營的位於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曼努斯島和南太平洋的瑙魯島的離岸拘留中心關押的尋求庇護者,在澳大利亞悉尼市中心,2017年8月31日。路透社/大衞·格雷/檔案照片日內瓦,1月9日(路透社) - 一項聯合國委員會發現,澳大利亞通過在偏遠的南太平洋瑙魯島拘留一羣尋求庇護者(包括未成年人),即使在他們獲得難民身份後,仍然違反了一項人權條約,該委員會在週四的聲明中表示。
根據澳大利亞嚴格的移民政策,那些試圖乘船抵達該國的人自2013年以來被送往拘留中心——包括南太平洋島國瑙魯——進行所謂的“離岸處理”。這些設施此前曾受到權利團體的審查。負責監督具有法律約束力的1966年《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應一羣難民的請求,發現澳大利亞違反了該條約的兩項條款:一項關於任意拘留,另一項保護在法庭上挑戰其拘留的權利。
它要求澳大利亞向受害者提供賠償,並確保類似的侵犯行為不再發生。
“外包運營並不免除國家的責任,”委員會成員Mahjoub El Haiba説。“離岸拘留設施並不是國家締約方的人權自由區,國家仍然受《公約》條款的約束。”
澳大利亞的離岸拘留尋求庇護者的政策在選民中頗受歡迎。其政府表示,他們受到尊嚴、公平和尊重的對待,並獲得一系列支持服務。
聯合國委員會的發現源於2016年由一組來自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緬甸的24名尋求庇護者提交的請願書,他們在2013年試圖乘船抵達澳大利亞時被攔截,當時他們的年齡在14至17歲之間。
這組無陪伴的兒童於2014年從聖誕島轉移到瑙魯,被關押在擁擠的區域處理中心,缺乏足夠的水和醫療保健,聯合國聲明説。
幾乎所有未成年人在那裏的福祉都惡化,包括體重下降、自殘、腎臟問題和失眠,聲明中提到。
聲明稱,他們在瑙魯仍然被拘留,即使該組中除了一個人外的所有人都獲得了難民身份。聲明沒有具體説明他們的拘留總時長,也沒有提供他們的身份或當前下落的信息。
澳大利亞辯稱,沒有證據表明所稱的侵犯行為發生在其管轄範圍內,聯合國聲明稱。然而,委員會發現瑙魯設施被視為在澳大利亞的管轄範圍內,引用了該國在建設和資助該設施中的角色。
在提交給同一委員會的第二個案件中,聲明稱,一名在瑙魯被拘留的伊朗難民也遭受了任意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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