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分析特朗普關於加沙的提議如何違反國際法 | 路透社
أنتوني دويتش,وستيفاني فان دن برج
海牙(荷蘭)2月5日(路透社)- 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表示,他希望將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重新安置”到埃及和約旦,並拆除剩餘建築,以便為一個類似“裏維埃拉”的發展項目騰出空間,並將被佔領土置於美國的“所有權”之下。
長期以來的國際條約禁止強迫人們離開他們的土地並佔有這些土地。
以下是特朗普計劃在國際法下的影響概述:
* 土地控制
特朗普表示,“美國將控制加沙地帶,我們也將努力與之合作……我看到長期的所有權安排。”
聯合國及其最高法院——國際法院,認為加沙地帶是被以色列軍事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的一部分。
國際法禁止以武力佔有土地,這被視為侵略行為。
聯合國憲章規定,“所有成員在國際關係中應避免以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都柏林三一學院國際人權法助理教授邁克爾·貝克表示,“最終,特朗普總統的提議無疑是對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適用的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公然拒絕,以及對聯合國憲章的否定。”
貝克表示,如果美國宣佈對加沙地帶的所有權,“這將達到非法吞併土地的程度。此外,以色列無權將巴勒斯坦土地轉讓給美國或任何其他實體。”
牛津大學倫理、法律與武裝衝突研究所的成員賈尼娜·迪爾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武力佔有土地。即使這一論點在現實中是正確的,但從法律上講,認為這對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居民有利是毫無意義的。”
根據聯合國憲章,定義行為為侵略並對此作出反應的責任在於安全理事會,聯合國擁有常任理事國和否決權。
侵略也是可以在國際刑事法庭追究的罪行。美國和以色列不是國際刑事法庭的成員,但法庭確認巴勒斯坦地區在其管轄範圍內,包括非成員國在這些地區所實施的行為。
* 強迫巴勒斯坦人離開加沙
迪爾表示,“強迫重新安置加沙的巴勒斯坦居民構成對人類的罪行,表現為驅逐或強迫遷移。”
特朗普聲稱,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想要離開,因為情況變得危險。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在戰爭前有230萬人口的居民希望離開。
1949年第四次日內瓦公約禁止在被佔領土上強迫轉移或驅逐受保護的人。
根據羅馬規約,即國際刑事法庭的創始文件,“‘強迫’一詞不僅限於身體強制,還可能包括以暴力威脅或強迫,例如因對暴力、強迫、拘留、心理壓迫或對相關個人或他人的權力濫用的恐懼而產生的強迫,或通過利用強迫環境。”
迪爾表示,可能還會對巴勒斯坦人實施其他大規模的罪行,以將他們驅逐出加沙。
她解釋説,“這種承諾的規模和所需的強迫和力量水平意味着這很可能達到對平民的大規模和系統性攻擊的程度。”
* 阻止加沙居民返回
特朗普表示,他無法想象加沙居民在離開後會返回。
阻止他們返回也將構成對國際法律原則的違反,根據這些原則,流離失所的居民保留返回他們逃離的土地的權利。
貝克表示,“佔領力量的合法驅逐不能包括將人們送往第三國,也不能成為種族清洗或將居民無限期或永久性遷移出該地區的藉口。”
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在阿拉伯頻道表示,從加沙驅逐居民"將造成巨大的危險,使宣佈一個巴勒斯坦國永遠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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