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kenstock因模仿品提起訴訟:涼鞋是設計物品,而非藝術品 | 路透社
Reuters
卡爾斯魯厄,德國,2月20日(路透社) - 比肯斯托克涼鞋 (BIRK.N),從“反文化”的象徵變成了時尚物品,不能被視為藝術,因此不受版權保護。德國聯邦法院駁回了該公司提起的訴訟,該公司試圖阻止競爭對手,如德國的Tchibo,銷售與其類似的涼鞋款式。
法官托馬斯·科赫裁定:“請求沒有依據,因為涼鞋不是受版權保護的藝術作品。”
根據德國法律,版權保護適用於藝術家去世後70年,而設計保護則取決於產品的生命週期,並在25年後失效。
德國法律中設計與藝術的法律區分在於產品的目的:設計具有實用功能,而應用藝術作品需要可感知的個體藝術創造力水平。
卡爾·比肯斯托克,出生於1936年的比肯斯托克家族後裔,仍然健在。然而,由於他的首批模型是在70年代創作的,因此某些涼鞋無法適用設計保護。
因此,律師們請求法院將這些鞋子歸類為藝術品。
比肯斯托克的律師康斯坦丁·韋格納表示,涼鞋具有“標誌性設計”,並在裁決後宣佈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我們想添加其他論據,”韋格納説,但沒有提供細節。
在第一季度,Birkenstock的收入超出了華爾街的預期,達到了3.617億歐元,而分析師的平均預期為3.562億歐元,這得益於對涼鞋和軟木鞋的強勁需求。
Birkenstock曾經在嬉皮士、舒適鞋愛好者和醫療工作者中頗受歡迎,在澳大利亞女演員瑪格特·羅比在2023年電影《芭比》的最後一幕中穿上了一雙粉色的Birkenstock後,達到了流行的巔峯。
該公司成立於1774年,由Birkenstock家族管理了六代,直到將控股權出售給L Catterton,這是一家美國私募股權公司,隸屬於法國億萬富翁伯納德·阿爾諾及其奢侈品帝國LVMH。(LVMH.PA).L Catterton在2023年公司上市後仍然是Birkenstock的主要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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