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及其他6人因2019年暴力襲擊事件被判入獄| 路透社
Jessie Pang,James Pomfret

民主黨政治家林卓廷在中國香港立法會外閲讀年度政策報告,2020年11月25日。路透社/林逸/檔案照片
民主黨政治家林卓廷在中國香港立法會外閲讀年度政策報告,2020年11月25日。路透社/林逸/檔案照片香港,2月27日(路透社)- 香港法院週四對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其他六名男子判處最高約三年的監禁,因在2019年夏季民主抗議活動期間遭到暴徒襲擊後被控暴動罪。
2019年7月21日晚上,超過100名身穿白襯衫的男子闖入元朗火車站,使用棍棒攻擊路人和記者。大約十名襲擊者最終因暴動和合謀傷害被判入獄。
但在引發公眾憤怒的轉折中,林和其他六名當晚試圖保護公眾的人也被逮捕並被控暴動罪。
47歲的林最終因頭部和手臂受傷住院,傷口需要縫合約18針。
在對林判處37個月監禁時,地區法院法官陳偉強指出,他並未參與暴力行為,但作為一名知名的民主人士,他在現場直播襲擊的行為加劇了局勢,並造成了“磁效應”,吸引更多人前來現場。
林,因另一起顛覆指控正在服刑近七年,案件中他和其他46名民主活動人士因違反中國強加的國家安全法而被判有罪,服刑結束後將再服34個月的暴動刑期。另外六名被告,餘家豪、陳子傑、葉錦星、關浩林、温鍾銘和楊馬可,被判處25至31個月不等的刑期。這些沒有前科並試圖對抗攻擊者的男子,尋求以自衞為理由減輕處罰。
但陳表示他們參與了“暴動行為”,包括投擲水瓶和用消防水管噴灑水,導致緊張局勢升級。“顯然,除了由白衣幫派策劃的暴動……由於被告在事發時參與了付費區域(火車站)的非法集會,並且當時發生了治安破壞,被告成為了暴徒,”陳在判決摘要中寫道。
林身穿黑色西裝,雙臂交叉傾聽,而一些親屬和支持者在公眾席上哭泣並相互擁抱。
“我完全理解,過去我認為‘正確’的事情,如今已變成‘錯誤’。甚至變成了一種罪行,至今將我囚禁,沒有自由的希望,”林在他之前的減刑信中寫道。
在2020年,中國在大規模抗議活動後為香港實施了一項全面的國家安全法,該抗議活動吸引了數百萬民眾走上街頭。從那時起,政府逮捕了大量活動人士,關閉了自由的公民社會團體和媒體機構,並徹底改革選舉,以剝奪和邊緣化反對派。
包括美國在內的國家批評了這一鎮壓,但北京表示所有人在安全法下都受到平等對待,並且這帶來了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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