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對五個國家處以罰款,因其缺乏舉報人保護措施 | 路透社
Reuters
2017年1月26日,盧森堡歐洲法院的主法庭全景。圖片拍攝於2017年1月26日。路透社/弗朗索瓦·勒諾爾/檔案照片布魯塞爾,3月6日(路透社)- 歐盟法院週四對五個國家處以罰款,因其未能採取措施加強對揭發欺詐、逃税、數據泄露和其他不當行為的舉報人的保護。
法院對德國處以3400萬歐元(3670萬美元)的罰款,捷克共和國被迫支付230萬歐元,匈牙利支付175萬歐元。盧森堡和愛沙尼亞分別被處以最高50萬歐元的罰款。
2019年,歐盟成員國之間達成的一項協議引入了歐盟範圍內的規則,要求公司建立內部渠道以保護舉報人,並保護他們免受解僱、降職甚至訴訟等報復。(1美元 = 0.9264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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