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因受賄被判13年監禁 | 路透社
Colleen Howe
2019年6月6日,王宜林出席俄羅斯聖彼得堡國際經濟論壇(SPIEF)會議。路透社/Maxim Shemetov北京5月13日(路透社)——據官方央視週二報道,中國國有石油巨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CNPC)前董事長王宜林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約合41.6667萬美元)。
官方媒體2024年7月報道稱,2020年從中石油退休的王宜林因違紀問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報道指出其涉嫌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路透關税觀察日報是您獲取全球貿易與關税動態的每日指南。點擊此處訂閲
作為上市公司中國石油(601857.SS)(新窗口)母公司的中石油集團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該公司去年發表聲明稱堅決擁護對王宜林的黨紀處分,表示這體現了黨組織對腐敗問題"零容忍"的鮮明態度。
在執掌中石油之前,王宜林曾擔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董事長,該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海油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1美元=7.20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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