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允許投資機構從國外借款,中央銀行從國內借款 | 路透社
Reuters
科威特5月25日(路透社) - 週日官方公報發佈的一項決議顯示,科威特財政部長授權科威特投資總局負責執行對外借款操作,並授權科威特中央銀行代表財政部進行國內借款操作。
科威特於今年3月頒佈了《公共債務法》,為規範公共借款制定了框架,這是該國八年來首次準備重返全球債務市場。
該法律允許政府發行期限最長可達50年的金融工具,並將公共債務上限設定為300億科威特第納爾(973.6億美元)或等值可兑換主要外幣的最高限額。
廣告 · 繼續滾動由財政部長努拉·阿爾法薩姆簽署的2025年第37號決議第一條規定,授權科威特中央銀行代表財政部"通過協調與協商",按照公認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在科威特境內以科威特第納爾或可兑換主要外幣進行借款操作。
第二條規定授權投資總局代表財政部"通過協調與協商",按照公認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在全球市場上以可兑換主要外幣進行借款操作。
科威特上一次發行債券是在2017年。由於歷屆議會與政府之間的內部衝突,允許其重返債務市場的《債務法》審批進程被拖延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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