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監管機構將考慮針對在美上市外國企業的規定 | 路透社
Reuters
2021年5月12日,美國華盛頓特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總部大樓前的徽標。路透社/安德魯·凱利/資料圖片購買授權許可,打開新標籤頁路透6月4日電 - 根據公開通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週三將邁出關鍵一步,着手製定新規以界定哪些外國公司可適用更寬鬆的投資者披露要求。
這場定於華盛頓時間下午1點舉行的公開會議,源於共和黨委員馬克·烏耶達一年前呼籲就修改外國上市公司定義啓動公眾評議程序。他特別指出中概股企業即便僅在美國上市,卻能享受更簡化的報告要求。
通過路透可持續轉型通訊,洞悉影響企業與政府的最新ESG趨勢。立即訂閲
廣告·繼續滾動委員會將審議是否就潛在新規啓動公眾意見徵詢,目前SEC尚未公佈具體規則內容。
該機構及上田的發言人均拒絕置評。
上田去年在哈佛大學演講時表示,主要由海外擁有和管理的公司符合"外國私人發行人"資格——這意味着即使它們僅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也只需提交年度報告和偶爾的市場更新。
根據上田的説法,2024年一項國會研究表明,在美國公開交易的265家中國公司中,近90%未在其他地方證券交易所上市。
廣告 · 繼續滾動他當時表示,另一方面,在同一證券交易所交易的美國公司則完全受美國證券法的約束,包括季度財務報告、代理徵集規則以及及時披露"重大事件",如合併和董事會成員離職。
“這個問題值得關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應考慮評估是否應將外國私人發行人限制為證券也在外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上田説。
- 建議主題:
- 董事會、政策與法規
- 監管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