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移動數據集體訴訟被判賠償3.14億美元 | 路透社
Blake Brittain
7月1日(路透社) - 據原告律師稱,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的一個陪審團週二裁定,谷歌不當使用了客户的手機數據,必須向該州的安卓設備用户支付超過3.146億美元。
陪審團同意原告的觀點,認為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O),打開新標籤頁,在設備處於非活動狀態時未經許可發送和接收信息負有責任,訴訟稱這造成了"安卓設備用户為谷歌利益承擔了強制性和不可避免的負擔"。廣告 · 繼續滾動谷歌發言人何塞·卡斯塔涅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將提出上訴,並稱該判決"誤解了對安卓設備安全性、性能和可靠性至關重要的服務"。
原告律師格倫·薩默斯表示,該判決"有力地證明了本案的價值,並反映了谷歌不當行為的嚴重性"。
這起集體訴訟於2019年代表約1400萬加州居民在州法院提起。
原告方認為,谷歌收集運行其安卓操作系統的非活動手機信息用於定向廣告等公司用途,消耗了用户的移動數據並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廣告 · 繼續滾動谷歌向法院表示,沒有安卓用户因數據傳輸受到損害,且用户已在公司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中表示同意。
另一個團體在聖何塞的聯邦法院提出了另一項訴訟,代表其他49個州的安卓用户對谷歌提出了相同的索賠。審判預計將於2026年4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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