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法院裁定19世紀墮胎禁令不得執行 | 路透社
Daniel Wiessner
2月7日(路透社) - 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週三裁定,1849年一項幾乎禁止所有情況下墮胎的州法律不得執行,駁回了在三年前最高法院判決將監管權交還各州後要求恢復該法的訴求。
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以4-3的裁決支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維持了2015年禁止懷孕20周後墮胎的州法律。
廣告 · 繼續滾動多數法官認同威斯康星州民主黨總檢察長喬什·考爾的立場,他指出雖然這部19世紀的法律從未被正式廢除,但已被包括20周禁令在內的新近法律法規實際取代。
“這項廣泛立法如此詳盡地涵蓋了整個墮胎議題,顯然旨在取代19世紀近乎全面的墮胎禁令,“法官麗貝卡·達萊特代表法院寫道。
該裁決源於2022年考爾提起的訴訟——就在最高法院推翻承認憲法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後不久——起訴希博伊根縣(威斯康星州)共和黨檢察官喬爾·烏爾曼斯基,後者辯稱1849年法律已重新生效並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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