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應在應對氣候變化鬥爭中合作,美洲人權法院表示 | 路透社
Reuters
阿根廷聖克魯斯省莫雷諾冰川資料照片
2025年4月21日。路透社/Bernat Parera 購買授權 版權,打開新標籤頁路透聖地亞哥7月3日電 - 美洲人權法院(IACHR)週四在一份諮詢意見中表示,各國有義務在減少排放和保護環境方面進行合作,以應對氣候變化。
該法院對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的20個國家擁有管轄權,由哥倫比亞和智利提出的這份諮詢意見是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氣候案件之一,吸引了數百份法律文件和參與者。
廣告 · 繼續滾動各國還應根據現有最佳科學數據制定排放目標,這些目標應與各自排放貢獻成比例,且不應給後代造成不當負擔。
這一裁決基於全球範圍內激增的氣候訴訟浪潮,因為各國、組織和個人越來越多地訴諸法庭,要求採取行動應對環境變化。
歐洲人權法院去年裁定,氣候不作為侵犯人權,而一家韓國法院則認定該國氣候變化法律未能有效保護未來世代。
廣告·繼續滾動瓦努阿圖還敦促聯合國最高法院在其裁決中承認氣候變化造成的損害,明確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義務,並承擔其對全球變暖所造成後果的責任。
預計今年將作出裁決。
- 推薦主題:
- 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