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院即將為氣候訴訟的未來方向定調 | 路透社
Stephanie van den Berg




5項中的第1項 2025年7月14日,從美國亞利桑那州大峽谷南緣的壯觀點望去,北緣的龍布拉沃山火正在燃燒。路透社/大衞·斯旺森/檔案照片
2025年7月14日,從美國亞利桑那州大峽谷南緣的壯觀點望去,北緣的龍布拉沃山火正在燃燒。路透社/大衞·斯旺森/檔案照片 購買授權權利,打開新標籤頁海牙,7月23日(路透社) - 聯合國最高法庭將於週三發表一份意見,該意見很可能決定未來全球氣候行動的走向。這項被稱為諮詢意見的裁決由海牙國際法院的15名法官審議,在法律上不具有約束力。然而,法律專家表示,它仍具有法律和政治分量,未來的氣候案件將無法忽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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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繼續滾動閲讀“這份諮詢意見可能是國際法院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裁決,因為它明確了避免危及人類生存的災難性危害的國際法義務,”國際法教授帕亞姆·阿卡萬表示。
去年12月,在國際法院(又稱世界法院)為期兩週的聽證會上,阿卡萬代表面臨海平面上升生存威脅的低窪小島國發聲。總計有百餘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就聯合國大會提交法官審議的兩個問題發表了意見。廣告·繼續滾動閲讀這兩個問題是:各國根據國際法在保護氣候免受温室氣體排放影響方面承擔何種義務?以及危害氣候系統的國家應承擔何種法律後果?全球北方富裕國家向法官表示,應以現有氣候條約(包括2015年基本無約束力的《巴黎協定》)作為確定其責任的基礎。
發展中國家和小島國則主張採取更強有力的措施(部分需具有法律約束力)來限制排放,並要求氣候變暖温室氣體的最大排放國提供資金援助。
巴黎協定與訴訟激增
2015年,在巴黎聯合國會談結束時,190多個國家承諾努力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攝氏度(2.7華氏度)以內。
該協定未能遏制全球温室氣體排放的增長。
去年晚些時候,聯合國在最新的《排放差距報告》中表示,根據當前的氣候政策,到2100年全球變暖將比工業化前水平高出3攝氏度(5.4華氏度)。該報告評估了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與實際需求之間的差距。
隨着活動人士尋求追究企業和政府的責任,與氣候相關的訴訟不斷增加。根據倫敦格蘭瑟姆氣候變化與環境研究所6月的數據,近60個國家提起了近3000起案件。
到目前為止,結果好壞參半。
5月,德國一家法院駁回了一名秘魯農民與德國能源巨頭RWE(RWEG.DE),新標籤頁之間的案件,但他的律師和環保人士表示,這起持續了十年的案件仍然是氣候案件的勝利,可能會刺激類似的訴訟。本月早些時候,對20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擁有管轄權的美洲人權法院在另一份諮詢意見中表示,其成員國[必須合作,新標籤頁](https://the 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應對氣候變化。活動人士表示,週三的法庭意見應成為一個轉折點,即使裁決本身是諮詢性的,它也應認定聯合國成員國違反了它們承諾維護的國際法。
“法院可以確認,在氣候問題上不作為,尤其是主要排放國的不作為,不僅是一種政策失敗,而且是對國際法的違反,“南太平洋瓦努阿圖政府向國際法院提起訴訟的法律學生之一、斐濟人維沙爾·普拉薩德説。
儘管從理論上講,可以無視國際法院的裁決,但律師們表示,各國通常不願意這樣做。“這一意見適用的是各國已經承諾遵守的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法。國家和地區的法院將把這一意見視為有説服力的權威,這將影響它們在自己法律體系下作出的具有約束力的判決,“國際環境法中心高級律師喬伊·喬杜裏説。
法院將於下午3點(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300)開始宣讀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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