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工資誠信法》上路 | 路透社
Holger Hansen
檔案:2016年1月28日,德國柏林拍攝的德國聯邦總理府。路透社/Fabrizio Bensch 購買許可 權利,打開新標籤頁柏林,8月6日(路透社)——德國聯邦政府計劃將公共合同的授予與遵守集體協議掛鈎。週三,內閣通過了由社民黨籍勞工部長貝爾·巴斯和基民盟籍經濟部長卡特琳娜·萊希提出的相關法律草案。政府希望通過此舉加強幾十年來不斷下降的集體工資約束力。對於聯邦國防軍的合同,一項廣泛的例外規定將持續至2032年底。
廣告 · 繼續滾動根據法律草案,僱主必須在合同中保證遵守執行合同的相關標準。企業自身無需受集體協議約束。除了薪酬外,集體協議忠誠還應涉及津貼或聖誕獎金等其他工資組成部分。該法律適用於聯邦或其機構估計合同或協議價值超過5萬歐元的合同和特許權。
勞動部將根據工會或僱主協會的申請,通過法令確定對某一行業具有約束力的標準。申請必須指明集體協議,其工作條件將在法令中被宣佈為具有約束力。新設立的聯邦集體協議合規審查機構將負責檢查規定的遵守情況。違反規定可能面臨最高合同價值10%的罰款及合同終止。此外,企業可能被排除在未來的合同授予之外。
廣告 · 繼續閲讀德國僱主協會聯合會(BDA)斷然拒絕該計劃。而德國工會聯合會(DGB)則長期呼籲制定相關法律。
在德國,只有不到一半的員工按照工會和僱主協商達成的集體協議獲得報酬。根據聯邦就業局IAB研究所的調查,2024年約41%的員工在實行行業集體協議的企業工作,前一年這一比例為42%。另有8%的員工受僱於實行企業內部協議的企業。近30年來,行業集體協議覆蓋率下降了26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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