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議員因未提交物業税表被罰款1000港元 | 南華早報
Brian Wong
香港一名區議員因兩年前未提交物業税申報表,週一(1月21日)被法院判處1000港元(128美元)罰款後表示遺憾。
43歲的李天空(音譯)在觀塘法院承認違反《税務條例》。此前他因未按去年傳票規定到裁判法院回應指控而被警方逮捕。
這位西貢區議員承認在2021-22財政年度未提交物業税申報表。
根據提交給民政事務處的個人利益申報表,李在元朗和西貢擁有兩處住宅物業。
辯護律師魏駿(音譯)在求情時引述李的親筆信,稱當事人"真誠悔過"並將"承擔違規全部責任"。
洪玉環副裁判官指出此類罪行通常判罰1000至2500港元(最高可罰1萬港元),最終判處李罰款1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