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或需滿足最低居住要求才能獲得大學"本地生"身份 | 南華早報
William Yiu
香港可能要求學生在港居住滿最低年限才能被歸類為"本地生"。此前有內地專業人士被指控利用人才計劃為其子女獲取更低廉的大學學費。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週二表示,將參考英格蘭和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的做法,可能重新定義本地學生類別,該類別決定了學生是否有資格獲得政府資助的大學名額。
蔡若蓮表示政府正在審查該定義,並將很快就任何修改做出決定。
“我們將參考國際上的一些做法,並考慮實施細節,可能需要設置過渡期,“她在與教育局官員的簡報會上表示。
政府去年10月表示將審查該定義,此前有家長團體表達擔憂。該團體稱"部分人士及中介"安排無意在港定居的家長申請人才入境計劃,為其子女獲取受養人簽證。
根據大學聯合招生辦法(Jupas),未滿18歲時首次獲得受養人簽證或入境許可的學生被視為本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