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香港在解決公屋問題時應警惕連鎖反應 | 南華早報
Bernard Chan
作為全球人口最密集、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之一,香港的公屋制度是低收入居民的重要安全網。但在政府努力平衡有限公屋供應與日益增長需求這一多維度挑戰的同時,還必須遏制濫用公屋現象,同時保障對最弱勢居民的公平與支持。近期,本地媒體與網絡平台聚焦公屋領域面臨的困境。公然違規案例與政府介入措施引發廣泛討論,但這些亂象已持續數十年,社會各界對此心知肚明。典型的制度漏洞案例包括:租户遷出後仍霸佔公屋單位,將單位改作美容院或健身房等商業用途、充當倉庫或長期空置。此外,租户虛報財務資格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濫用公屋制度屬於欺詐行為,違背道德且絕不可容忍。目前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達5.5年,更有報道稱60歲以下單身人士輪候時間長達16年.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已廣為人知。本財政年度自4月1日開始,四人家庭的月收入上限為30,950港元(3,975美元),而總資產上限為590,000港元。對於個人申請者,月收入上限為12,940港元,資產上限為286,000港元。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在12月的報告中表示,房屋委員會將提高租金並降低那些在公共住房居住滿10年且經濟條件較好的租户的收入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