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立診所患者最多可獲24周藥物供應 | 南華早報
Sammy Heung
根據當局新規,自下月起香港居民在公立診所及醫院每次就診最多可配取24周藥物。
醫院管理局總藥劑師徐俊明週二表示,這項3月24日實施的新政策適用於24周或更長期處方,患者需通過複診在藥房續領剩餘藥物。
他舉例説明:“若醫生開具10個月藥量,藥房會先配發6個月基礎用量,剩餘4個月藥量後續補發。”
徐俊明強調:“新政首要目標是減少藥物浪費,其次是提升用藥安全…第三則是優化治療效果。”
該政策將覆蓋普通科、專科門診患者及出院病人羣體。對於行動不便或取藥困難者,院方將酌情進行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