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落實標準以解決香港“鞋盒房”問題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香港政府提出放寬最低監管標準並延長業主整改房產的寬限期,朝着規管臭名昭著的"劏房"又邁進了一步,這令人欣慰。面對這些狹小、不衞生且危險的"鞋盒居所"中難以忍受的居住條件,許多人呼籲立即全面禁止;畢竟目前有數萬人棲身於此。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週日表示,計劃通過新法規允許符合特定要求的劏房繼續運營,以取得平衡。此前進行的兩個月公眾諮詢共收到約2200份意見書,包括政黨和倡議團體呼籲分階段實施規管,讓業主和租户有適應時間。
當局正考慮將寬限期延長至36個月,比最初提議至少多一年。
正在審議的新標準包括:建議最小面積不低於86平方英尺(8平方米)、層高2.3米、配備合規窗户且每個劏房至少有一個廁所。這些住房還需滿足消防和結構安全要求。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香港可能通過新法規允許符合特定要求的劏房繼續運營。攝影:Edmond So
在該措施今年提交立法會前,標準可能還會調整。何永賢透露,其中一項修改是要求每間劏房至少有一個不朝向封閉天井的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