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校長因27萬港元詐騙案被判入獄6個月 | 南華早報
Ambrose Li
香港一名前小學校長因謊稱未收到薪資款項及未經授權提取資金,詐騙學校27萬港元(約合3.47萬美元),被判處六個月監禁。
政府週五公佈,青衣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前校長陳奕新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四項欺詐罪名。
裁判官餘俊祥指出,被告違背了作為校長所獲得的信任,法庭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作為學校領導者,校長不應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
廉政公署接到投訴後對陳展開調查。
2023年4月初及同年5月初,陳兩次向學校虛假陳述其未收到3月和4月通過銀行自動轉賬支付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