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元朗騷亂被判入獄37個月 | 南華早報
Fiona Chow
香港一名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因參與2019年抗議期間在鐵路站的暴動罪成,被判監禁三年一個月。法官指出,其作為政治人物的身份加劇了衝突並煽動了他人情緒。
47歲的林卓廷在週四區域法院聆訊中成為七名被告裏刑期最重者。他此前已因2020年組織未經授權的立法會"初選"涉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在服刑六年九個月。
針對顛覆罪的上訴仍在審理中,若失敗其總刑期將達九年七個月。
林卓廷因參與元朗地鐵站暴動被判刑。攝影:謝美琳
其餘六名同案被告分別獲判兩年一個月至兩年七個月不等的刑期。
七人於去年十二月被裁定參與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站暴動罪成。當晚林卓廷等人在站內閘機處對峙的約百名白衣暴徒另涉暴動案,已有十餘人被定罪。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早前指出,林卓廷等參與者曾挑釁白衣人士。視頻證據顯示,有人向白衣人羣投擲水瓶或使用消防水帶噴射。
法官裁定,林某在現場煽動情緒,將那些手持"保衞家園"標牌的白衣男子稱為黑社會分子。
“他作為立法會議員在社會上享有政治聲望,“法官表示,“卻親自來到元朗站使對峙局勢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