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2004年遭酷刑折磨三週後遇害,屍體被棄於碼頭 | 南華早報
Dave Besseling
2004年3月13日《南華早報》報道:“包括一名15歲少女在內的11人因涉嫌謀殺一名智障男子昨日被捕,警方認為受害者是在遭受酷刑後死亡。警方表示,受害者與部分嫌疑人因金錢糾紛,可能已遭受長達數週的虐待。”
一名警官稱:“據稱受害者在深水埗三個不同住宅單位內多次遭到拳打腳踢及水管毆打,最後一次毆打發生在週日夜間,隨後他被驅車送往紅磡,棄置於渡輪碼頭附近的街道。”
2004年3月《南華早報》對逮捕行動的報道圖示。圖片來源:南華早報檔案
約90名警員突擊搜查九龍、新界及大嶼山19處住所後,拘捕六男三女(其中多人同樣患有智力障礙)。嫌疑人年齡介於15至38歲之間,部分被捕者據信與27歲死者黃偉雄相識。週一清晨6時30分,黃某遺體在紅磡華順街渡輪碼頭附近兩車之間被發現。
警方消息稱,患有輕度智障的黃某原任保安員,上月剛離職。他數年前已搬離石硤尾的家人住所,與友人同住深水埗。其父母在報紙上看到照片後報警。
兩年後,2006年1月4日,《郵報》報道稱:“一名男子因謀殺一名保安被判終身監禁,該保安在三週內遭受了反覆毆打。33歲的林小倫因謀殺27歲輕度智障保安黃偉雄被判處終身監禁,黃偉雄的屍體於2004年3月8日早晨被發現丟棄在紅磡華順街。
從北角眺望紅磡渡輪碼頭,前方是嘉裏酒店。照片:羅伊·伊薩
“黃偉雄因一筆6700港元的債務被持續毆打近三週。屍檢顯示僅其背部就有超過100處傷痕。林小倫及其他八名參與黃偉雄死亡及後續拋屍的涉案人員,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鍵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