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 | 為何香港港口業大部分應遷往深圳 | 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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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些信件或新聞的其他方面有強烈看法?歡迎通過郵件將您的讀者來信發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填寫此谷歌表單。投稿內容請勿超過400字,需包含完整姓名、地址及驗證用電話號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月26日的財政預算案演講中宣佈了兩項涉及香港港口業的舉措。他撥款2.15億港元(2760萬美元)用於通過加強利益相關方之間的數據流動來發展"智能"港口——這一舉措始終受到歡迎——並表示政府將成立香港海運港口發展局,以"加強相關研究、推廣及人才培訓,促進國際航運中心的可持續發展"。
該發展局的首要議程應是推動大部分港口業務遷往深圳,從而騰出交通便利的海濱地帶用於更高附加值的房地產開發。
儘管港口是香港歷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對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已今非昔比。類似地,倫敦在1980年代將其碼頭從金絲雀碼頭遷出,紐約同樣將碼頭從哈德遜園區遷離,而新加坡的碼頭目前正遷往大士港。
是的,監管差異需要解決,環境污染需要清理,現有員工也需要重新培訓。但這一轉變會因香港港口許多私營運營商已在深圳開展業務而變得更為順暢。政府可以收取一筆受歡迎的一次性土地溢價,此舉也將體現香港與內地根據“一國兩制”和粵港澳大灣區倡議進一步融合。
尤其重要的是,這將最終終止本已不必要的“明日大嶼”或交椅洲人工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