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指控4人經營可卡因實驗室 其中3人為中國籍 | 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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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嫌疑人(含三名中國籍公民)因在馬來西亞森美蘭州汝來市運營可卡因加工廠,被地方法院起訴。
36歲的陳偉金(音譯)與外籍人士何晶晶(音譯)、程子越(音譯),以及28歲的胡靜傑(音譯)在賽義德·法裏德·賽義德·阿里法官面前面控時均未提出抗辯。
四人被控以販運為目的運營毒品生產窩點。
據指控,該犯罪行為發生於2月17日下午6時許,地點位於汝來春天別墅某單元。
所有被告均依據《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1)(c)條文被控,並可在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判刑。
若罪名成立,四人將面臨死刑或30至40年監禁,並附加鞭刑。
此外,未聘請律師的何晶晶還面臨第二項指控——在同一時間地點販運2.14公斤可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