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俱樂部老闆等四人被控涉賭球案 | 南華早報
Danny Mok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包括一名足球俱樂部老闆在內的四人,指控他們在2021-22賽季涉嫌行賄操縱比賽結果。
香港廉政公署(ICAC)週四透露,這四名嫌疑人涉嫌參與一個與足球假球及非法賭博有關的集團。其中包括一名涉嫌非法博彩的40歲男子姚曉聰,以及30歲的富門體育會老闆兼教練羅康銘。羅康銘在比賽中還擔任後衞。
另外兩人是32歲的富門中場蘇俊賢,以及同樣32歲的非法博彩代理兼前球員黃謙淳。
四人面臨兩項指控——一項是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的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另一項是普通法下的串謀詐騙罪。
廉政公署表示,在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的2021-22賽季期間,富門體育會參加了中國香港足球總會(HKFA)旗下的香港乙組聯賽。
廉政公署指出,香港足總要求所有註冊球員遵守其道德準則,包括禁止他們參與非法賭博、賄賂和操縱比賽等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