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懲教署官員因150萬港元貸款欺詐被起訴 | 南華早報
Harvey Kong
香港廉政公署起訴一名49歲懲教署職員,指控其通過欺詐手段從一家信用合作社及三家金融機構獲取17筆貸款,總額逾150萬港元(約合19.3萬美元)。
懲教署助理主任文偉傑被控17項欺詐罪名,於週四獲准保釋,預計週五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據廉政公署調查,2020至2023年派駐東頭懲教所的文偉傑,先後向懲教署信用合作社及三家金融機構申請了17筆貸款。
此案源於懲教署將一宗貪污投訴轉介至廉政公署。調查發現被告在17次貸款申請中均未如實申報其未償還債務。
控罪指出,被告在申請表上虛假陳述"已披露全部負債",並聲稱所提供資料"真實、準確且完整"。
廉政公署強調:“若申請人如實申報未償債務,懲教署信用合作社及三家金融機構絕不會批出相關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