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多數香港家長不知反覆罵孩子"蠢"構成虐待——《南華早報·青年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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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非政府組織的調查發現,僅三分之一的香港家長認識到持續貶低孩子(如總是稱他們懶惰或愚蠢)或表現出情感疏離可能構成兒童虐待。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於週日公佈了調查結果。該非政府組織指出家長認知存在重大缺口,並強調亟需加強教育。
調查結果發佈之際,新的強制舉報法即將實施。《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20日生效,要求教育、福利和醫療領域的25類從業人員舉報疑似虐待兒童案件(包括身體、心理及性虐待)及疏忽照顧行為。
違法者最高可判處三個月監禁及5萬港元(約合6430美元)罰款。
該調查於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在非政府組織服務網絡及合作學校中對2500餘名18歲以下兒童的家長進行了訪問。近70%的家長表示從未聽聞該法規或不清楚具體內容。
該組織的快速測試顯示,高達70%的受訪者對心理虐待認知不足。相比之下,超半數受訪者能正確識別多數身體虐待、性虐待及疏忽照顧行為。
僅有30%的受訪者意識到,持續稱呼孩子為"懶惰"、“愚蠢”,或因其身體特徵進行羞辱、情感疏離等行為可能構成心理虐待。
約40%的人瞭解,持續對孩子吼叫、限制其與親友交往、威脅斷絕親子關係等行為也可能構成虐兒。
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楊耀忠(左)、施敏言及團隊成員展示調查結果。攝影:Emily Hung青年會協調秘書施敏言指出,港人對虐兒的認知仍顯侷限和表面化,需通過更多公眾教育改善現狀。
“與身體虐待和性侵不同,心理虐待和疏忽對許多人而言仍是抽象概念,因其不會在孩子身上留下可見傷痕。“她解釋道。
“這方面需要加強宣傳,但責任不應僅由政府承擔——社會各界都應共同提升對此議題的認知。”
施敏言強調早期干預和專業支持的重要性,尤其對那些自身曾受虐待或嚴格管教方式影響的亞洲家長。
她特別指出,有特殊教育需求兒童的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及新來港家庭面臨更高的虐兒風險。
調查還揭示了關於報告責任的誤解,約25%至40%的家長錯誤地將警察、目擊者、親戚朋友列為有義務報告疑似虐童案件的主體。
在身體虐待和忽視類別中,超過50%的家長普遍將某些行為誤認為可接受,例如強迫孩子長時間站立作為懲罰,以及讓孩子隨意獲取藥物。
值得注意的是,20%的受訪者未將"用物體擊打"識別為虐待兒童行為。
調查同時發現,超半數受訪者從未就育兒難題尋求幫助——尋求幫助者主要向朋友和孩子學校傾訴。
香港去年錄得1,504宗新增虐童個案,其中40%涉及身體虐待,35%為性虐待,約43宗(2.9%)遭受多種虐待。
律師蘇文傑表示,隨着更多專業人士被強制要求舉報虐待案件,部分家長可能因心理攻擊或忽視孩子而觸犯條例。
他舉例稱,有父母赴深圳購物時將未滿16歲子女獨留家中,也有低年級學生因無人接送被允許放學獨自回家。
“多數家長並非蓄意傷害孩子,有些人只因孩子達不到期望就心生怨恨、訴諸暴力。“他補充道。
“這些家長可能無意中觸犯法律,因為他們從未將自己視為施虐者。”
因此強調,儘管新法律不會要求每個人都必須舉報案件,但他們仍有道德責任保護兒童權利並舉報可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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