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維持民主黨主席在抗議案中的無罪判決 | 南華早報
Brian Wong
香港最大反對黨領袖因2019年反政府抗議活動引發的非法集結案獲判無罪,上訴法院維持了這一裁決。
上訴法院於週五駁回了律政司要求將羅健熙案件發回區域法院重審的申請。
三位主審法官認為民主黨主席的無罪判決並非"明顯不合理",無需高等法院干預。他們同時指出原審法官對公共秩序相關法律存在誤解。
上訴法院同時維持了對同案中一名自由記者持有武器的定罪判決。
羅健熙表示,由於刑事訴訟拖延,他無法規劃未來。若檢方決定將案件提交終審法院,他只能選擇"再次面對"。
這位前南區議會主席是2019年11月18日紅磡理工大學圍城事件期間被捕的10人之一,當時非法聚集活動旨在分散警方注意力。該地點曾發生社會動盪中最激烈的衝突。羅健熙是本案唯一獲判無罪的被告。
其他四名共同被告因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分別被判監禁14至18個月;第五名被告因相同罪名被判入更生中心服刑最多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