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充電寶高空使用隱患大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一起飛行事故未必會構成更廣泛的安全威脅。但近期多起涉及充電寶的機上火災事件,已促使亞洲各地航空當局採取行動,這無疑是正確的。
根據4月7日生效的新規,乘客在飛行期間將被禁止為充電寶充電,也不得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同時,將充電寶存放在頭頂行李艙內也將被禁止。
自今年1月一架飛往香港的釜山航空班機在從金海國際機場起飛前起火以來,該地區的飛行監管機構和航空公司一直保持高度警惕。
據信,火源來自一名乘客置於頭頂行李艙內的便攜式充電寶。
該事件促使多家航司禁止在機上使用充電寶,部分航空公司要求乘客將充電寶裝入塑料自封袋中,並放置於前方座椅口袋或座位下方。
香港民航處直至本月才採取行動——此前一班從浙江杭州飛往香港的香港航空航班,因頭頂行李艙內一個充電寶明顯起火而被迫改降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