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因潑灑精液被罰款後離港 未出席罰款複核聆訊 | 南華早報
Brian Wong
一名因將精液潑灑在女性臀部而被罰款5000港元(約合643美元)的博士生,在檢方申請更嚴厲處罰前已離開香港。
26歲的賴昌偉未出席週四的西九龍法院聽證會,此前律政司以"刑期明顯不足"為由申請複核刑期。
這位曾獲香港城市大學全額獎學金攻讀神經科學博士的被告,去年8月承認一項非禮罪——他於6月6日在城大九龍塘校區,用塑料移液管將含有精液的乳白色液體噴射到22歲受害者身上。
這名居住於毗鄰深圳的中國內地已婚被告,曾將這一被他稱為"疏忽"的行為歸咎於學業壓力。
裁判官李志豪在去年9月量刑時,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未與受害女性發生肢體接觸,最終選擇罰款而非監禁。
在判決三天後檢方提出刑期複核申請後,賴昌偉曾多次往返香港。被告最後一次離港是1月12日,此後未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