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 推進胚胎研究助力香港家庭規劃 | 南華早報
SCMP Editorial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與監管常陷於科技與倫理的拉鋸戰。對於許多不瞭解該領域的人而言,允許人們無限期保存精子、卵子和胚胎以供未來使用(現行法律規定保存期限上限為10年)的提議令人瞠目。但這項改革不僅被視為給予工作狂們更靈活的生育規劃空間,更有望提振低迷的出生率並促進生命科技產業發展。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在宣佈這項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提案時表示,配子或胚胎自用保存的期限與年齡限制應作為醫學問題而非法律問題來處理。經過對醫學、倫理、社會及法律層面的綜合評估,管理局建議取消保存期限的法律限制,且不因患者性別、年齡或健康狀況而區別對待。
現行規定下,個人用途的保存期限最長僅限10年。癌症患者或因手術、化療、放療等治療可能喪失生育能力的居民,其胚胎保存同樣適用該上限——保存期可延續十年或至55週歲(以較晚者為準)。
越來越多夫婦選擇高齡生育或放棄生育,部分職業女性將事業發展置於生育之前,選擇在年輕時冷凍卵子以備後用。取消十年期限會否促使更多人嘗試該技術並最終提升出生率尚待觀察,但這項變革因賦予生育規劃更大靈活性而廣受讚譽。醫學專家認為這將刺激生殖醫療產業發展,為經濟注入新動能。
委員會正在恰當地修訂實踐準則,以確保公眾在無醫療原因的情況下進行不必要且長期的配子或胚胎儲存之前,能充分了解相關的醫療風險。這將有助於人們在選擇延遲生育時做出知情決策,這一趨勢對個人和公共健康的影響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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